为了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深圳、上海、香港三地交易所已就在港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时须满足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

8月2日周五晚间,沪深交易所相继公布了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同股不同权”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港股通时,除了需要满足现有港股通股票的纳入条件之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联交所上市满6个月及其后20个港股交易日;

(二)考察日前183日(含考察日当日)中的港股交易日的日均市值不低于港币200亿元;

(三)考察日前183日(含考察日当日)港股总成交额不低于港币60亿元;

(四)上市以来股票发行人和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未因违反联交所对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企业管治、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定,而受到联交所公开指责、其他公开制裁或者触发不同投票权终止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条件。

界面新闻了解,此次修订的纳入条件中,上市6个月加上20个港股交易日,旨在保证股票稳定交易前时长;近183日中的港股交易日日均市值不低于港币200亿元、港股总成交额不低于港币60亿元则是对个股市值及流动性提出要求。

早在去年12月,深沪港交易所已经就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股票具体方案达成共识。根据当时的预计,相关规则将于2019年年中生效实施。

所谓“同股不同权”,是指同样的股票,却拥有不一样的表决权,又称双重股权结构、AB股结构。这类股票分为高、低投票权两种,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有2票至10票的投票权,称为B类股,一股一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的称为A类股,高投票权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这种架构常见于互联网科技企业、创业公司,可让创始人在持股较少的情况下继续控制公司。

小米和美团目前均是港交所“同股不同权”架构的上市公司。一旦纳入港股通,内地投资者未来就可以通过沪深港通买卖这两家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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